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宝汉高速公路科技推广项目承担单位及研究人员变更的函
索引号: | ZDDBG209757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4]996号 |
发布机构: | 厅科技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宝汉高速公路科技推广项目承担单位及研究人员变更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12-04 |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2012年7月30日,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了交通运输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低碳环保和安全智能技术在宝汉高速公路的推广应用项目”(合同编号:2012 318 361 110),原计划2015年底完成。鉴于机构改革(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整体划转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以及宝汉高速宝鸡至坪坎段尚在工可阶段,为确保推广项目顺利完成,我厅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重新确定有关研究人员,并增加“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作为承担单位,同时决定在宝鸡至陕甘界段、汉中至陕川界段、坪坎至汉中段等三个已开工路段实施推广项目内容以确保2017年底完成项目,达到验收要求。调整后的各子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及推广地点见附表,望予以批准。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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